男子喝咖啡不小心打碎托盤被店家索賠3000元,對方稱:愛馬仕的。

江蘇,南京。

女子在咖啡店喝咖啡時不小心打碎了一隻托盤,她知道自己有錯在先主動要求賠償,沒想到店家要求她賠償3000元,女子不能接受,並質疑30元一杯的咖啡隻是壞了一隻托盤就讓賠3000元?店方稱:杯子是愛馬仕的,整套咖啡具5700元。

男子喝咖啡不小心打碎托盤被店家索賠3000元,對方稱:愛馬仕的。

事發當天,女子在遊玩中拍了不少美景圖片,看到附近有一家咖啡店,想進去休息一會兒。

服務生拿來價目單,女子點了一杯30元的咖啡,一邊品著咖啡,一邊拿出相機欣賞剛剛拍攝的圖片。

誰知突然相機在手中沒拿穩滑落下來,不偏不斜地砸中了咖啡杯的托盤,托盤被砸壞了一塊,在桌上跳了一下,又掉到了地上發出一聲脆響。

隨著聲響,整個咖啡廳都為之一震,瞬間人們的目光聚焦到女子這邊,服務生趕緊跑過來安撫女子:沒燙到、沒紮到就好。

隨後,服務生將桌上桌下收拾利索,還貼心的將女子帶到其他桌休息。

女子也為自己的魯莽而自責,她對服務生說:你看這個托盤多少錢,我可以照價賠償。

服務生表示去請示一下,女子心想,所幸相機沒有損壞,裡面的照片也保存的很好,還是挺幸運的。

不一會,有負責人拿了一份甜品過來送給女子,說著人沒事就好一個托盤而已,沒多少錢。

女子道了謝,隨口問了一句我需要賠多少錢呢?負責人表示,店裡使用的咖啡具是愛馬仕的,全套價值是5700元。

她雖然打碎的是杯托,但杯托壞了也就不成套了,所以需要她賠償3000元。

女子表示不能理解,我點了30元一杯的咖啡,你用5700元的杯子來給我裝咖啡,這不合常理吧?

再說,這麼貴重的杯子你好歹提醒一句啊,早知道杯子這麼貴我也不會進店,不是消費不起,是不想擔這樣的風險。

負責人解釋說,咱這店是高檔咖啡店,在業內也屬知名品牌,主打高端,使用的咖啡具都是定制的。

他將桌子上的咖啡杯拿起來讓女子觀看,果然,不管是杯子還是杯托,都是標註的愛馬仕品牌。

女子當然也知道,作為奢侈品大戶,這個品牌的名字就是高貴的代名詞。

5700元一套的咖啡杯在這個品牌裡算是便宜的,一個托盤3000元似乎也說的過去。

不過女子還是質疑,店裡的咖啡是大眾消費水平,每杯隻需20~68元不等。

那麼這種再普通不過的咖啡,店裡為什麼要用5700元一套的咖啡杯呢?對於女子的質疑,店長給出的解釋是,支持女子對杯子做鑒定。

隨後,女子在網上查了一下,一套正品同款的咖啡杯隻有3200元,而非正品的隻需幾百元。

打碎一隻托盤就讓自己賠3000元,她對此無法接受。

女子認為,如果店裡使用高檔名貴的餐具之類的,應該在明顯處放一個提示牌,來提示客人在使用時注意。

負責人接受了女子的質疑,承認店方在這方面做的不夠好,服務上存在瑕疵。

隨後雙方經過協商,店家也做出了讓步,女子賠了1500元,店家送了她一支同款的咖啡杯。

有網友說,女子指定被坑了,店家主營的是幾十元一杯的咖啡,用5000多元的杯子違背了常理,賠償可以讓店家出示正規單據,而且要去鑒定真偽,如果有假店家就是欺詐,必須按10倍賠償!

也有網友認為,人要有最起碼的道德和禮儀,損壞了東西要賠償天經地義,況且店家還送了甜品,女子也拿走了杯子,店家支持鑒定,說明杯子肯定是正品。

一、那從法律上該如何看待此事呢?顧客不小心打碎店裡餐具是否需要賠償?

《民法典》規定,私人的合法財產受法律保護,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侵占、哄搶、破壞。

也就是說,女子使用的咖啡杯具屬於店家的所有財產。

一般來說,不管女子是不是故意,損壞了店裡的杯子或者是杯托,肯定是需要賠償的。

二、女子碰壞的隻是一隻咖啡杯的托盤,店家要求女子賠償3000元是否合理呢?

按實際情況說,店裡的咖啡杯都是成套的,不管打壞的是杯子還是杯托,都已經不再屬於原裝的一套。

按店家的說法,一套杯具5700元,女子損壞的是杯托,店方要求賠償3000塊錢看似合理,但不合法!

《侵權責任法》規定:侵害他人財產的,財產損失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方式計算。

也就是說,因為咖啡杯屬於消耗品,是可以重復使用的餐具,店家不應該按整套新品咖啡杯具的價格來計算,而是應該按照當時的市場價,結合消耗品的折舊來計算杯子的價值。

三、因店家使用的是價值較高的餐具,但並沒有采取避免損毀的相應措施,故應承擔部分責任。

法律規定:被侵權人對損害的發生也有過錯的,可以減輕侵權人的責任。

結合本案來說,店家沒有做到提醒客人,使用的餐具屬於貴重物品和易碎物品,店家本身存在過錯,所以在賠償上應減輕女子的賠償責任。

至於30元的咖啡店家卻使用5700元的杯子來裝,不管合不合常理,那都是店家自己的事,店家有自己的經營權,和自主權。

你對這件事怎麼看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