咖啡店官方回應稱,沒有搞色情營銷,是外來人員跑進來拍的!
如果屬實,那麼該店的管理實在稀爛!一個外來女子,穿著暴露,還佯裝成服務人員,如入無人之境,居然沒人把她轟出來?
咖啡店又說:員工勸阻了,但是女子根本不聽!這就有意思了,如此傷風敗俗的玩意兒闖到店裡來擺拍,勸阻不了就不勸了?如果是一身破衣爛衫的乞丐來店裡賴著不走,是否也能聽之任之?
當然,由於事情影響惡劣,咖啡店也報警了!如果女子果真是為了博取眼球、毫無下限的外來者,建議咖啡店追究其法律責任!
到什麼山頭唱什麼歌,穿衣自由也得分清場合、講究分寸!如果任由這種道德敗壞的醜態泛濫,談何公序良俗、清風正氣、禮義廉恥?